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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心站在厦门及下属监测站建立60多间、2100多平方米实验室,并配备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ICP-MS等一批先进检测仪器设备。目前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监测要素111个,可开展海洋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测绘等 项目的检测、调查工作。

中心站实验室为2006年建成,现有实验室1000平米,实验室20多间,并配备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 流质细胞摄像系统、电子显微镜、激光粒度分析仪、微波消解仪、QuAAtro营养盐流动分析仪等一批先进检测仪器设备。目前通过国家计量认 证的监测要素111个,可开展海洋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等项目的检测、调查工作,目前主要承担福建近岸及近海海域趋势监测、海洋倾倒 区监测、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监测等指令性监测任务,同时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现状调查等技术服务项目等。

中心站共有4个海洋站,其中平潭站、崇武站、东山站承担了监测任务,根据国家海洋局重点海洋站建设要求,平潭站实验室为2007年建成, 2015年平潭站共改造实验室350平方,改造后平潭海洋站达到重点站建设标准,并配备了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多参数等设备。 崇武站实验室为2009年建设,根据分局要求建设成为示范站,崇武站共改造实验室600平方,改造后配备了气相色谱仪,ICP-MS, 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营养盐自动分析仪,激光粒度仪,显微镜等设备。东山站实验室为2002年建成,目前实验室 面积200平方,主要分析常规监测项目。

  为切实履行本中心站职责,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可靠的佐证数据和监检测结果,确保本中心站在海洋界的诚信度,受最高管理者委托,特声明如下:

一、本中心站是依法成立的海洋监检测机构,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认可具备特定项目监检测能力的海洋监检测机构。本中心站对所有出具的监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中心站郑重承诺:中心站及其员工从事监检测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对中心站所从事监检测以外的活动,慎重识别其与本中心站从事工作潜在的利益冲突;合理配置资源,以《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确保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参与动摇其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活动,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监检测服务。

  三、中心站的质量方针科学、公正、诚信

其释义为

科学:尊重科学,尊重人才,活跃学术空气,提倡百家争鸣,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确保资源配置、操作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对技术问题决不行政干预;鼓励监检测人员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以最新的科学知识武装自己;采用最先进的监测、检测、管理手段、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监检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实现量值统一和准确可靠。

公正:中心站及所属员工从事监检测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坚持第三方公正立场和非歧视原则;保证监检测人员的权益和独立判断能力不受行政、经济、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保守客户机密,维护其知识产权,不向任何非允许渠道透露检测信息,不参与与监检测项目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与本中心站诚信有冲突的活动,不利用客户的科研成果或信息或将其转借他人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服务活动;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任何利益驱动下偏离国家的行政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检测结果客观、真实、具有代表性、公正性和溯源性。

诚信:遵纪守法,恪守信誉,始终将客户满意程度作为是评定本中心站工作质量的尺度。严格质量控制、质量监督、质量内审与管理评审,虚心、认真对待客户抱怨,及时发现、处置质量偏离,积极承担质量责任,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赢得客户满意,创更佳业绩。

四、 质量目标      

严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履行本中心站质量方针,健全质量组织机构,明确质量责任分工,规范质量管理程序,强化全员质量教育,优化质量资源配置,满足客户质量要求。实现如下目标低限,创建国内质量一流的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a.在用仪器设备合格率达100%,在用工作计量器具在检率达到100%:

b.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使全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c.报告预审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报告提交及时率100%;

d.诚信为本,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使客户满意率达到100%。

五、为贯彻实施中心站质量方针,实现上述质量目标,本中心站遵照体现国内外的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保证监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并积极运行。

六、中心站郑重承诺:严格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确保避免卷入降低其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信,有损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活动。中心站按《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在机构设置、客户沟通、合同评审、海洋监检测作业、海洋监检测结果报告审批、样品管理、处理投诉与申诉等过程与相关工作过程中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七、本中心站要求并激励、监督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履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熟悉质量文件相关部分,并执行相关作业程序;注重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做到爱岗敬业、勤于钻研、精通监检测业务、严守客户机密、不在任何影响下动摇其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保证检测结果科学、准确、客观、公正,自觉保守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样品、数据资料、知识产权等所有权。

八、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

    a.本中心站坦诚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中心站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监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b.本中心站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本声明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并对声明和该规范的真实性负责。欢迎社会各界依据这两个文件,对本中心站的监检测工作积极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中心站虚心接受客户对本中心站监检测工作质量的申诉和投诉,以积极态度按要求进行追溯和审核,提出令客户满意的处理意见。

       c.本中心站一定严肃处理来自各方的投诉与抱怨,对审核、评审和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工作认真追溯、分析,及时采取严格纠正措施,对潜在的可能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在运行中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我们的工作。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70324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需求的日益增加、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颁布实施,社会对海洋环境监测与检测公证数据的需求范围越来越广,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主要从事海洋环境监/检测及预报服务的中心站,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心站于2002年严格按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规定,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得到了持续、有效的运行,确保了中心站的监测与检测工作质量。其后,由于监测业务的发展和管理者调整变更等原因,中心站先后于2006年、2007年、2012年对质量体系文件进行换版修订,确保质量体系与中心站工作实际运行相符合。由最初的通过认证五大类90项项目扩展至如今的水文、气象、水质、沉积物、生物体、生物生态、海洋测绘七大类共111项项目的监/检测活动;资质认定的仪器设备,包括了海洋调查仪器设备、实验室分析测试仪器设备及海洋数据资料处理等支撑所需设备。

2015年、2016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先后两次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心站也再次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转版(第5版)。今后,中心站将继续严守《公正性声明》,本着“科学、公正、诚信”的质量方针,不断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运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为国家、地方的海洋行政管理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支撑和优质的社会公益服务,并诚挚欢迎社会监督。


  国家指令性监测任务

承担福建南部海域国管工程、倾倒区监视监测、厦门海水浴场监测、厦门滨海旅游度假区监测、福建中南部海域趋势性监测。

  对外有偿性监测任务

开展倾倒区选划、海域使用论证、涉海工程跟踪监测和现状调查等。

  技术服务监测工作

环保监理    疏浚物成分检测    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跨海大桥跟踪监测

围填海项目跟踪监测    港口码头建设跟踪监测    ...

  应急监测

赤潮应急监测    溢油事故应急监测    核辐射污染应急监测    船舶搁浅事故应急监测

近岸工程事故应急监测     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群体事件应急监测    ...

  案列照片

厦门"千和12"船溢油事故
赤潮应急监测
兴化湾新加坡籍“BARELI”集装箱船
搁浅农药泄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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